青岛国外出生新生儿入户办理指南
在国外出生的新生儿如何将户口落在青岛?本文为大家带来青岛国外出生新生儿入户办理流程、材料等详细信息,方便大家办理国外出生新生儿入户。
办理条件
出国、出境公民在国外、境外所生子女回国落户
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结婚证和身份证及复印件
4.《居民户口簿》
5.在港、澳、台及国外出生的婴儿,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回国后申报出生登记的,还需提供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护照等出入境证件。
办理流程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户籍民警审查出生申报材料,对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3、对无《出生医学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的,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报分(市)公安机关审批。
4、收养子女,逐级审核后报青岛市局户政处审批。
办理地点
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香港中路派出所
地址:徐州路57
电话:(0532)66575230
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金门路派出所
地址:仙游路5号
电话:(0532)66575211
办理时限
办理期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当场办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