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台湾通行证续签指南
办理条件
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
办理材料
1.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除外);
2.赴台探亲的: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
3.赴台进行商务活动的: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的 ‚赴台立项批复‛原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确认的复印件;
4.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出入境证件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5.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①委托人亲笔签署的委托书;②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注:上述材料除照片和申请表、明确指出为‚复印件‛的以外,均指纸质版原件1份,复印件可由受理机关现场免费复印。大陆居民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需重复提交相同材料。
办理流程
网上签注
申请人登陆山东省出入境政务网提交办理;可双向速递办理
窗口签注
1.申请人到受理窗口咨询,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许可条件、需提交的材料。
2.到受理窗口取号排队。
4.申请人到受理窗口交验材料并领取《回执单》。(可以选择邮政快递)
5.申请人到办理窗口凭《回执单》打印缴费收据。
6.申请人凭缴费收据到银行缴费。
7.申请人凭银行收费单据和《回执单》到受理窗口领证
自助签注
持山东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签发的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可在省内任一往来港澳台签注自助设备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
办理前准备1、妥善保管出入境证件。如果卡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卡式往来台湾通行证出现弯折或磨损等情况,签注自助机将无法读取卡内信息,须到窗口进行咨询办理。
2、确认所持证件的有效期。办理时,卡式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卡式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需大于6个月。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符合申请条件的,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批和证件制作。对于跨省异地申请出入境证件的,审批时限为20日。(注:具体以实际为准)
办理地点
1.青岛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市南区福州南路 17号、27号青岛市民中心三楼公安出入境受理专区
2.青岛市市南区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湛山一路25号
3.青岛市市北区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62-13、6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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