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澳通行证商务签注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

注:“企业机构”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

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办理材料

1.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2.填写完整的电子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由受理单位免费打印纸质版;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4.企业机构人员还须提交企业机构为本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须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本人属于该企业机构的证明文件;

5.企业机构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活动事由说明;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亲笔签署的委托书、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注:上述材料除照片和申请表、明确指出为‚复印件‛的以外,均指纸质版原件1份,复印件可由受理机关现场免费复印。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需重复提交相同材料。企业机构在备案时已提交过有关证明材料的,企业机构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申请商务签注时无须重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

1.申请:申请人可提前网上填表、预约,到大厅窗口申请;【点击填表或预约办理时间

2.受理:受理机关核验申请材料,进行受理;

3.审批制证: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审批通过并制证;

4.发证:依申请人自愿选择的发证方式发证。

自助办理

采集人像→到自助申请机填表→到复印区复印证件等相关材料→到叫号机取号,等待叫号办理→在受理窗口进行指纹核验→最后到缴费窗口缴费便可

另:如果有快递需求,到快递窗口办理快递。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符合申请条件的,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批和证件制作。对于跨省异地申请出入境证件的,审批时限为20日。(注: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

办理费用

一次出入境有效的15元/本;多次出入境有效的80元/本(注: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

办理地点

青岛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72号甲

更多办理地点请阅读>>>青岛出入境办理大厅一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港澳】可获取港澳通行证办理材料|网上预约指引|现场办理流程,查询进度,出入境大厅位置等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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