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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离婚证办理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23-11-23 19:09:48
办理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协议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结婚证

6.双方自愿离婚

青岛涉华涉华侨港澳台居民离婚证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1、双方户口簿原件、双方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本人结婚证原件;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

青岛涉华涉华侨港澳台居民离婚证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地点

市南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延安三路105号

电话:68896199

市北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乐环路18号

电话:88759599

李沧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永年路20号

电话:84634260

崂山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辽阳东路35号

电话:88896990

青岛婚姻登记处地址电话一览表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证件、证明资料齐全、有效的,当场登记发证。

2.经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理由;

办理费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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