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可以每月提取交房租吗 ?

导语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夫妻双方可分别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职工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人每年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十二个月

  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夫妻双方可分别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提取频率

  职工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人每年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十二个月。职工和配偶承租多套住房的,只能就一套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同一承租期内,多人承租同一套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得高于上述标准。

  提取额度

  1、职工未提供房屋租赁备案凭证的每人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

  2、职工提供房屋租赁备案凭证的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且职工及配偶每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不超过2500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租房提取】可获青岛公积金租房提取申请入口、条件|额度|材料、承租公租房的提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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