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职工投诉单位住房公积金违法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青岛职工投诉单位住房公积金违法需要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工资收入证明。具体详情详见正文。

  青岛职工投诉单位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时,应携带哪些材料?

  职工投诉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明:投诉职工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或职工养老保险缴存信息清单、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材料,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等。投诉职工与被投诉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还应提供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对仲裁不服提起诉讼的,还应提供一审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提起上诉的,还应提供二审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3)工资收入证明:工资凭条、工资卡(折)明细、工资发放清册、劳动部门或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等工资收入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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