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女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为25年的规定什么时候执行?

导语 青岛市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决定自2026年1月起执行省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男职工为30年、女职工为25年。

  青岛女职工25年医保最低缴费年限规定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自2026年1月执行女职工为25年最低缴费年限的规定。

  2021年12月15日,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岛医保局对此做出回应:

  山东省省文件明确,全省执行统一的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男职工为30年,女职工为25年。未达到全省统一标准的,2025年底前过渡到位。

  青岛市近年来一直实行的是男25年、女20年。本次政策调整,全省统一职工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青岛市将按照省文件统一规定,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决定自2026年1月起执行省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即,2026年1月1日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如果最低缴费年限未达到男30年、女25年(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应按规定进行补缴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相关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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