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异地临时就医备案报销比例是多少
导语 青岛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办理跨省临时异地就医后,报销比例同本市同级医疗机构有所不同,详见正文。
临时异地备案报销比例
省内跨市、跨省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大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比例比本市同级医疗机构降低5个百分点;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照《关于推进青岛市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青医保字〔2021〕1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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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期异地就医需先备案后就医,入院日期不能早于备案开始日期。备案开始日期前住院的,请选择临时异地就医。
2.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就医费用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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