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燃明月热电2022-2023年采暖季取暖费收费通知

导语 青岛中燃明月热电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采暖季取暖费收费通知已出炉,具体时间安排请看正文。

  开通、报停、变更业务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居民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每年的采暖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办理手续。申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以户为单位提出。”

  开通、报停时间截止至2022年10月16日。

  开通、报停方式:

  用户可持房产证、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到收费大厅办理,代办人办理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停止用热手续的用户,视为正常供热;如逾期未交纳热费,供热单位有权停止供热,停热前所产生的热费由用户承担,且本年度不再办理开通供热手续。

  变更业务:

  房屋产权发生变更后,尚未进行供热业务变更的用户,请及时到收费大厅办理变更手续。房屋过户前应查询供热欠费情况,以免给新房主供热造成障碍;将房屋出租的房东请及时查询房屋热费交纳情况,以免产生欠费。

  特别提醒

  1.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到收费大厅办理业务的用户请自觉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经测量体温正常后,排队办理业务。

  2.我公司未安排任何人上门(入户)收费、办理开通等业务,谨防上当受骗,咨询请拨打客服热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中燃】可获青岛中燃明月供暖缴费入口、缴费方法、充水试压、服务热线等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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