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部队缴存的公积金退役后可以转移接续吗?

导语 2021年11月11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关于青岛市退役军人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有关事宜的通知》,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问题详见正文。

  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11月11日发布的《关于青岛市退役军人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

  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

  在青岛市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退役军人可在退役后,将在部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补缴方式存入青岛市缴存账户。具体办理方式由退役军人提交《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补缴清册》、本人身份证原件、所属部队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或缴存明细,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辖区管理处申请办理。

  附件1.青岛市退役军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变更)申请审批表

  附件2.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补缴清册

  点此查看: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处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军人公积金】可获青岛退役军人公积金缴存标准|方式|材料、转移|使用、贷款、附件下载!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