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部队缴存的公积金退役后可以转移接续吗?
导语 2021年11月11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关于青岛市退役军人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有关事宜的通知》,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问题详见正文。
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11月11日发布的《关于青岛市退役军人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
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
在青岛市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退役军人可在退役后,将在部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补缴方式存入青岛市缴存账户。具体办理方式由退役军人提交《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补缴清册》、本人身份证原件、所属部队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或缴存明细,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辖区管理处申请办理。
附件2.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补缴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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