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异地商贷公积金偿还提取额度

导语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异地商业贷款业务的提取额度,青岛本地宝已为您整理在正文之中。

  提取额度

  ➤职工偿还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期间,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若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还款期间有年度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则在本年提取时可累加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职工提前全部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提前还款凭证所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提前还款金额。

  ➤职工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拓展阅读>>>

  偿还购买具有产权的异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的,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应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截至到目前已还贷款明细且加盖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章或银行印章)。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提取的,所购房屋为非再交易住房的,还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购买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异地商贷提取】可获公积金异地商贷提取网申入口、提取条件|额度|材料|银行等!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