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所需材料

导语 青岛市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所需要的申请材料相关信息已为您整理在正文。

  申请材料

  

  注:提交电子材料、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凡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无需提交。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点此下载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备注
登记申请书 原件 纸质/电子 (1)房地产开发项目需备注申领不动产权证书 或者登记明细。 (2)一并申请全体业主共有建筑物首次登记, 应提交全体业主共有建筑物明细。
身份证明 原件 纸质/电子证照
不动产权属证书 或者土地权属来 源材料 原件 纸质/电子证照 /共享信息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出让合同和 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等相关材料。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等相关材料。 (3)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租赁合 同和土地租金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 (4)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应当提 交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批淮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5)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资 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符合规划及竣工 的材料 原件 纸质/电子证照 /共享信息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核实合格证明; 历史遗留项目提供施工执照等规划批准材料。 (2)建设单位组织形成的竣工验收材料(或者 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房屋建筑面积在300平方 米以下,可不提交竣工的证明材料。
不动产权籍调查 表、测绘报告等 不动产权籍调查 成果资料 原件 纸质/电子 成果信息已共享的,无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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