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退休人员可以享受青岛城阳区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吗

导语 青岛城阳区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哪些人可以享受?有什么规定?青岛本地宝为大家整理好了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1、人才距离退休年龄不满 5 年的,不享受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政策。

  2、人才距离退休年龄满 5 年,不满 8 年的,不享受一至四层次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可选择享受五至七层次人才相关政策(享受面积、产权比例及回购等所有政策同五至七层次人才完全相同)。对已选择享受五至七层次人才政策购置共有产权住房的一至四层次人才,愿意退休后继续为城阳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而工作的,可向区属国企提出书面申请, 承诺本人退休后继续在城阳区工作且在城阳区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5 万元以上,可自网签之日起满 5 年后,暂不回购区属 国企持有的产权。人才退休后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由相应的区属国企一年一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报区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备案。自网签之日起,合并计算在职工作时间和退休后工作时间,累计满 8 年且每年均通过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审核的,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区属国企同意后,报区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相应区属国企按照“孰低”原则向人才个人购买共有产权,补足至原人才层次相应补贴面积购房总价款的 30%, 并办理赠送手续。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则取消享受一至四层次人才政策资格,人才对 30%产权部分按照“孰低”原则 回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共有产权】可获取青岛共有产权房在售房源明细表,申请条件、材料、步骤,最新政策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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