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青岛济南路道路拓宽工程公租房搬迁配租流程

导语 济南路道路拓宽工程公租房启动配租了,青岛本地宝为大家带来配租的流程,具体详情请阅读正文!

  本次实物配租将按资格复核、计分排序、轮候选房的程序进行受理。

   (一)资格复核

   2020年 7月28 日至2020年8月6日期间为本次实物配租资格复核申请受理期(下称复核受理期),相关承 租家庭应于复核受理期内,向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领取并填报《青岛市保障性住房资格复核申请表》,并提交自 最近一次资格复核申请至目前为止,家庭情况变更的相应文件。复核受理期内完成提交的承租家庭在审核合格 后,以复核通过信息将作为本次实物配租计分依据;在复核受理期外提出年审资格复核申请的承租家庭,审核 通过后不作为本次实物配租计分依据。 搬迁范围内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若未在复核受理期内提交申请,则以最近一次申请审 核信息结果为依据,进行登记计分排序。 所有承租家庭将自动成为本次实物配租登记家庭,无需另行登记,如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放弃本次实物配 租,可于 2020 年 8 月 6 日之前,向市南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提交书面声明。

   (二)公示

  2020 年 8 月 28 日至 2020 年 9 月 2 日于济南路 7 号、53 号、北京路 55 号(原北京路社区)、市南区保障性 住房服务中心、市南区各街道办事处,对承租家庭信息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持相关依据于 2020 年 9 月 3 日 17 时前,向市南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三)计分排序

  依据《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排序规则》(青土资房规﹝2017﹞1 号)规定的轮候排序规则进行评分排序,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民政厅 关于做好住房困难退役士兵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建住字 ﹝2017﹞11 号)的有关规定,本次配租对取得青岛市住房保障准予登记资格的退役士兵家庭按政策规定单独划 定批次优先排序选房。计分排序结果将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部门及承租人代表共同监督下,通过计算

   机软件系统计算产生。本次配租计分排序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7 日进行。其结果将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在青岛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市南区政务网、市南区各街道办事处、济南路 7 号、53 号、北京路 55 号(原北京 路社区)、对外公布。

  (四)轮候选房

  1、选房。公示配租家庭按照公布的顺序选房,在 2020 年 9 月 16 日由承租家庭主申请人或协商一致代表人 持身份证前往北京路 55 号(原北京路社区)现场选房,并领取《市南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定位通知单》。 如因故需委托他人选房,请被委托人本人持以下文件参加选房:

  (1)委托家庭明确表示由被委托人行使其选房权力,并且经公证处于委托期内的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选房时间、顺位

  3、签订合同。实物配租家庭确定配租房屋后,持《市南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定位通知单》和身份证到 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签订《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交纳房屋租金、并办理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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