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肺炎期间青岛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导语 新型肺炎期间青岛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赶紧来了解具体的规定!

  (一)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020年2月1日起,将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719元/月,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557元/月

  申领方法▶失业保险金申领实行“零跑腿”,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可登录青岛就业网,通过“我要办事—个人业务—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模块进行全程网办。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业务,将申领时限由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延长至150日内。

  (二)落实价格临时补贴。根据我市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食品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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