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在校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补贴申请指南(对象+标准+流程)

导语 青岛在校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补贴申请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条件、补贴申请流程等信息请看正文。

  一、补贴对象

  在青高校统招全日制非毕业年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本市生源在校大学生,在读期间通过青岛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二、补贴标准

  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学生,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在校大学生每人只可享受一次就业能力提升补贴。

  三、补贴条件

  1.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全市产业发展需要,定期发布在校大学生职业 (工种)补贴目录。(届时青岛本地宝会为大家更新,敬请关注)

  2. 申报补贴人员须参加青岛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的在校大学生职业 (工种)补贴目录内职业工种的技能鉴定。

  3. 申报补贴人员只可享受一次该项补贴。

  4. 申报补贴人员须在非毕业年度在读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申领程序

  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补贴即时申报、按季发放(每季度末发放),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补贴申请。申请人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毕业前(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日期为准)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补贴”申报系统,根据提示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并对提报信息真实性进行承诺。其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本人登陆“学信网”进行学籍验证后获取。

  (二)信息审核。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由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的学籍、生源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对申请人提交的职业资格证书系统无法核实的,申请人可持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拍照并上传申报系统,由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确认。

  (三)社会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补贴发放。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银行账户。申请人在青有参保记录但未办理社保卡的,可到任一社保卡开户银行网点办理开卡手续。

  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补贴职业资格(工种)目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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