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青岛外地生源毕业生落户办理攻略(条件+材料+时限)

导语 外地生源毕业生落户青岛有什么条件?办理时要准备什么材料?办理要多久?青岛本地宝通通为大家整理好了,赶紧来看看吧~

  办理条件

  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接收手续的,派遣期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习毕业生

  所需材料

  1、毕业证;

  2、就业报到证;

  3、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登记卡(如何获取,详见:青岛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指南)或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单位接收落户证明、人才集体户接收落户证明;

  5、落户集体户的,须提供在青无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6、办理落户人员1张个人近期1寸彩色白底正面标准照片。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当场办理;

  对户口申报事项进行审查时,发现需要进一步核实确认相关信息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

  落户地公安派出所

  落户人员户口未迁移至就读院校的,需先到各区公安分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手续

  办理依据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8]13)

  注意事项

  ①以上所涉及的凭证及证明,非法定证件应提交原件存档;法定证件,核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归档。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交具有外文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本,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②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直管或自管公有住房(不含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使用证明;

  ③本市生源毕业生在本市就业的,应到家庭户所在地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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