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岛市北区第二批公租房申请指南(时间+地点+材料)

导语 青岛本地宝为您带来2017青岛市北区第二批公租房申请攻略,包括登记时间、地点以及申请材料等,更多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申请条件:

   (一)本次配租面向市北区已取得《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家庭进行配租。已经配租家庭不在此次配租范围。

  (二)拥有住房的申请家庭,其原有住房已列入房屋征收的不在本次配租范围。

  (三)生活无自理能力的一、二级精神、智力等重度残疾单身家庭;家庭全部成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均不在本次配租范围。

  二、登记时间:具体登记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具体登记日期见下表:

2018年1月11日

星期四

辽源路街道办事处、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海伦路街道办事处

2018年1月18日

星期四

延安路街道办事处

洛阳路街道办事处

2018年1月12日

星期五

敦化路街道办事处、合肥路街道办事处、阜新路街道办事处

2018年1月19日

星期五

镇江路街道办事处

海伦路街道办事处、阜新路街道办事处、

2018年1月15日

星期一

辽宁路街道办事处

四方街道办事处

2018年1月22日

星期一

宁夏路街道办事处、四方街道办事处

兴隆路街道办事处

2018年1月16日

星期二

即墨路街道办事处

兴隆路街道办事处

2018年1月23日

星期二

台东街道办事处

水清沟街道办事处、河西街道办事处

2018年1月17日

星期三

登州路街道办事处

水清沟街道办事处

2018年1月24日

星期三

大港街道办事处

洛阳路街道办事处、河西街道办事处


  三、登记地点:市北区平定路15号(户籍地为原市北区的家庭);市北区周口路81号5号楼网点(户籍地为原四方区的家庭)。

  四、登记材料: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

  《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

  加分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且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退役士兵家庭还须携带退伍证或退伍登记表(原件、复印件)。

  关于代办问题

  如本人无法到现场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登记手续的,受托人应持公证部门生效的《授权委托书》和有关身份证明办理。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登记,逾期未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

  关于加分材料

  (1)市总工会认定的市级及以上劳模家庭。

  (2)市民政部门认定的具有青岛市城乡居民户籍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家庭。

  (3)家庭成员中有经区(市)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家庭成员中有多人残疾的,分值不累加。家庭成员一人有多类残疾的,以其中级别最高的计分。

  (4)市卫生计划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级人员;市卫生计划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二、三级人员。

  (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大病救助个人(《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单》中有大病救助或民政救助金额的及对应的发票),家庭成员有多人享有大病救助的,分值不累加。

  (6)国家、省、市文件规定并经市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其他应予以优先配租的群体。所有加分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4日前。

  已申请配租登记且享受上述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家庭,请务必于2018年1月24日前持抚恤定补优抚相关证件及《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登记回执》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进行身份审核和信息备案。逾期办理的,视为主动放弃,区民政部门负责对备案信息进行汇总,据此予以加分。

  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配租项目6个,房源共计803套。其中中海寰宇天下(B地块)86套;中海蓝庭392套;海尔世纪公馆203套;华融蓝海洋48套;当代广场项目34套;人和路改造项目4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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