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新区人才公寓住房面积标准
导语 根据不同的人才类型,高新区人才公寓住房面积的标准又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吧!
【2017年11月更新】青岛高新区人才公寓住房面积标准
人才类别 |
住房建筑面积 标准(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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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其他相应层次人员。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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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国家特支计划人选;科技部重大计划项目主要负责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的前3位完成人;入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国际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其他相应层次人员。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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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泰山学者”、省“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获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前2位完成人;获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青岛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青岛市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获得者;正高职称人员;其他相应层次人员。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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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职称人员;博士和博士后;“山东省首席技师、青岛市首席技师、青岛(技能型)拔尖人才”等称号获得者;高级技师;其他相应层次人员。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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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技师。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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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生;高级工。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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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的项目团队。 |
原则上按上年度青岛市人均住房面积配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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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高新区投资创业的人才和其他特需人才。 |
一事一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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