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增值税专用发票什么情况能开

导语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需要什么条件?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开?不能开专用发票的情况又有哪些?青岛本地宝小编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情况

  增值税发票是一般纳税人使用的专用发票,只有是一般纳税人才可以使用,它可以做为当期进项税额,因为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只有你方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对方又是一般纳税人的情况下才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必须在对方提供证明是一般纳税人资料时才能开具)不能代开发票或虚开发票,而普通发票是针对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人或不是一般纳税人单位开具的。故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条件为:

  1、己方为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方

  2、开具对方是一般纳税人

  》》》延伸阅读:哪些情况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二)销售免税项目;

  (三)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四)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六)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七)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八)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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