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指南

离开户籍所在地县(市)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至49岁之间、从事经商、务工等活动的公民都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青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么办理呢?

办理条件

1、青岛市户籍居民(流动人口的外地成年育龄妇女必须在户籍地办理婚育证明);

2、拟离开青岛市30日以上的成年育龄妇女;

3、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4、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办理材料

身份证明:本人的户籍或者身份证明

婚育状况证明:本人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照片: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其他材料: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办理流程

1、社区初审。

凡符合条件的拟离开本市三个月以上的成年育龄妇女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社区。

2、街道审核、办理。

本人将材料提交街道计生办,经街道计生办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

办理地点

青岛市各街道的公共服务大厅或社区服务站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青岛市各区市街道办地址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天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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