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收养孩子需要哪些条件

导语 青岛本地宝小编为你整理了收养孩子需要的相关条件,想收养孩子的青岛市民们快来看看吧。

  收养条件:

  青岛市民收养孩子有以下四种情况,不同情况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一)收养继子继女:

  1、收养人夫妻双方均同意收养;

  2、送养人生父或生母同意送养。

  3、被收养人超过10周岁要征得同意。

  (二)、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

  1、收养人:

  (1)年满30周岁;

  (2) 无子女;

  (3)只能收养一名;

  (4)夫妻双方均同意收养;

  (5)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的疾病;

  (6)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2、送养人生父母均同意送养。

  3、被收养人超过10周岁要征得同意。

  (三)、收养社会福利机构的弃婴、儿童:

  收养人:

  1、年满30周岁;

  2、夫妻双方均同意收养;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的疾病;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5、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年龄应相差40周岁。

  (四)、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1、收养人:

  (1)年满30周岁;

  (2)无子女;

  (3) 只能收养一名;

  (4)夫妻双方均同意收养;

  (5)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的疾病;

  (6)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7)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年龄应相差40周岁。

  2、送养人:

  (1)因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

  (2)生父母均同意送养。

  3、被收养人:

  (1)因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

  (2)生父母均同意送养。

  》》》了解收养领养孩子更多信息请点击进入

  青岛居民收养孩子办理指南

  更多详细信息尽在【青岛收养领养】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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