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澳通行办理流程

导语 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来港澳前,必须取得内地公安部门签发有关来港澳目的签注。

  一、办理通行证流程

  1. 首次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首次办理须本人至户籍所在地(户口本上有注明)的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申请材料有: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2寸淡底色彩照2张(也可现场拍照,费用自付,30元),同时分别申请赴香港、澳门的签注。只去香港则申请香港签注,只去澳门则申请澳门签注,如果香港、澳门都去,则两地签注都要申请。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15个工作日内办结

  【费用】《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一次往来签注,每个20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40元,多次(1年内)100元/件。

  2. 已有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即加签)

  本人凭身份证及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也可代办,代办人需携带身份证。(不同城市对加签可能有特殊规定,具体咨询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内办结。

  【费用】一次往来签注,每个20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40元,多次(1年内)100元/件。

  【特别注意】《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部分城市是3个月)的或无足够空白签注页的不能办理,须按首次申请手续办理新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签注。

  3.网络办理

  可以登陆山东公安出入境政务服务网-网上办事大厅依照提示填写相关内容,打印出表格直接到烟台出入境管理处直接办理(需激光打印机打印)。

  备注: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申请人,或在同一受理机构、持用同一本证件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并交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港澳】可获取港澳通行证办理材料|网上预约指引|现场办理流程,查询进度,出入境大厅位置等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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