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办理材料

导语 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来港澳前,必须取得内地公安部门签发有关来港澳目的签注。

  因公赴港澳通行证

  1、赴港澳任务批件(随团出访须同时提供确认件原件或同意函原件)一份;

  2、 组织部门出具的因公出国人员审查批件一份;

  3、 身份证复印件;

  4、 外方邀请函原件、复印件、中文翻译件。邀请信上必须有邀请单位名称、地址、电话、邀请人的署名及被邀请人姓名、单位、职务、护照号码、出生日期和地点、出访目的、时间、日程、停留期限及费用担保等,邀请信要求从本土发出。

  5、 照片2张(不含签证所需照片),要求是正面(露两耳)、免冠、小二寸平光白底彩色近照;不准使用蓄胡、戴假发、翻版、生活艺术照、戴有色眼镜之类的照片。

  6、 其他:文化交流团组出具文化部或省文化厅的批复件;武术交流团组出具国家武术管理中心的批复件;招商办展团组需出具外经贸部、国家贸促会的批准件;前往敏感热点国家需出具外交部、外经贸部批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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