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生育保险申领指南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申领材料
1.本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卡》;
2.居民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
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4.流引产的提供诊断证明(注明妊娠月份及流产原因);
5.《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审批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6.本人银行账户。
申领流程
1.初审: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材料,符合条件的进行信息录入、待遇审核及应付业务处理;
2.复审:业务主管对业务人员录入的基本信息及待遇审核业务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进行实付业务处理;
3.审批:生育福利处复核区市经办机构上报业务数据,处长对提报业务进行审批;
4.拨付:打印待遇明细表报分管主任签字审批后,报财务处进行拨付。
办理机构及电话
办理部门:机关保险办失业(医疗、生育)保险处
办理地点:福州南路8号3楼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服务大厅
办理电话:85971830
邮编:266071
服务时间
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