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导语 想把户口迁出原来的地方要怎么迁,要到什么办事地点去办理,有什么资料要提交,有什么办理要求,以下为你整理相关信息。

  3、申请材料:

  (1)办理亲属投靠、工作调动、人才流动等拟将户口从本市迁往市外需凭拟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本人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将户口迁出;

  (2)因为入学需将户口从本市迁往省外院校的(从2008 年开始,在省内上学的一律 不迁移户口),需凭入学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将户口迁出;

  (3)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出:

  (1)对入学前未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毕业后在省内其他地市落实就业单位的, 毕业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可凭毕业生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和单位接收证明函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使用《户口准迁证》;对入学前未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毕业后在省外落实就业单位的,且符合当地落户条件的,省外公安机关不出具《户口准迁证》的,毕业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可凭毕业生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和单位接收证明函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在改派期内再次落实就业单位,且已在原就业单位办理落户的,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凭拟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公安机关不出具《户口准迁证》的,毕业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可凭毕业生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和单位接收证明函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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