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明确专科起点升本科入学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导语 2021年11月29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重新明确专科起点升本科入学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详见正文。

  关于重新明确专科起点升本科入学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商请继续执行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现行收费标准的函》(鲁教财函〔2021〕76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厅组织的专科起点升本科入学考试继续执行每科次30元的收费标准,考试科目共4科。

  二、该项收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电子),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本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1月30日。期满后另行公布。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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