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青岛胶州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

导语 青岛本地宝为您带来青岛小学、中学的招生入学信息,详情请阅读下文!

  小学招生

  全市小学一年级招生预计10300人,与去年基本持平。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残疾儿童为7—9周岁。

  公办小学实行划片就近入学。

  胶州户籍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到区域内学校报名,提供以下证件:儿童随父母同户的户籍本、儿童随父母同住的住房产权证、学前教育证书、预防接种证。

  初中招生

  全市初中七年级招生10150人,比去年减少1550人。

  公办初中按招生区域实行就近入学。在胶州市以外小学毕业的学生到我市初中学校报名就读,需提供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打印的学籍证明(含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全国学籍号、小学毕业学校、年级班级等信息)。学生家长须于6月25日前持学生的学籍表和报名相关材料,到基教科进行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逾期不予办理。

  实验初中招生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学生自愿报名。电脑派位时间为7月3日(星期二)。实验初中继续招收特长生。2018年,招收体育特长生24人,音乐特长生20人,美术特长生26人,信息技术特长生30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20年取消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各类特长生招生。

  新开办瑞华实验初级中学,其性质为局属公办学校,实行就近入学划片招生,招收七年级学生12个班。

  高中段学校招生

  (一)招生计划

  2018年,初中应届毕业生8905人,比去年少175人。

  1.普通高中。计划招收440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中,一中、实验中学各招收1000名,二中、三中、四中各招收720名;博雅中学、中加学校分别招收胶州市内学生200名、40名,胶州市外学生100名、200名。

  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按《关于2018年在普通高中继续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的通知》执行。适应普通高中“选课走班”的新形势,2019年不在胶州三中专门招收艺术特长生。

  胶州四中面向青岛市招收1个“航空班”,招收具有青岛市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优秀毕业生50名。

  胶州二中招收1个“微尘英才班”,招收具有胶州学籍、山东省户籍的应届初中优秀毕业生50名。

  2.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18年计划招收2600名新生。其中五年制高职与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威海职业学院、烟台职业学院、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四所省内高校合办,共招收7个专业300名学生;三年制中职共招收13个专业2300名学生。

  3.青岛市教育局公布的胶州以外其他职业学校招生按青岛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志愿填报

  1.志愿设置顺序为提前批次(“3+4”本科)、普通高中批、初中起点高等师范专科和三年制中职普职融通实验班批、五年制高职批、中职技校批,上述志愿呈现在1张志愿表上(以下简称“基本志愿表”)。

  平台另设用于填报胶州四中航空班的“胶州四中航空班、跨区招生的中外合作班志愿表”(以下简称“跨区志愿表”)。跨区志愿表仅设1个志愿。未在“基本志愿表”上填报志愿的,不能填报“跨区志愿表”。

  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可以兼报。胶州四中航空班与“3+4”本科可以兼报。

  胶州二中微尘英才班、胶州四中航空班、体育特长生三者不能兼报。

  2.普通高中批可填报2个志愿,一中、实验中学作为一个志愿报考;二中、三中、四中之间不得兼报。博雅中学、青岛中加学校可以兼报。

  3.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有“五年制高职批”、“中职技校批”两个招生批次。五年制高职班在“五年制高职批”填报志愿,可填报4个不同的专业;三年制中职班在“中职技校批”填报志愿,可填报2个不同的专业。

  外来务工和军人子女入学

  所需审核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①原籍户口簿(户口簿上能够证明父母与孩子的亲属关系);

  ②父母一方务工证明需提供以下两类证件之一,截至2018年8月31日在有效期内且满一年:第一类是人社局验印的劳动合同和就业登记表(就业登记花名册)及社保卡,第二类是工商营业执照;

  ③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胶州市居住证;

  ④父母一方住所证明需提供以下两类证件之一:第一类是胶州市房屋产权证或其他相关凭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证明以及入住3个月以上的水电费或物业费的凭证),第二类是满一年以上的市房产管理局验印的房屋租赁证。

  认真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切实了解部队家属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面的情况,依法保障军人子女入学。

  招生要求

  (一)实行网上报名

  小学、初中(含民办学校)入学报名通过登录教体局网站,点击“义务教育招生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网上报名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报名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名信息不能再进行任何改动。未在网上报名的学生不予录取不予建籍。

  报名时间:6月12日—6月30日(开放时间为早7:00至晚上8:00,其他时间则关闭报名系统);

  提供报名证明材料时间:7月7日—7月9日;

  审核时间:7月10日—8月8日;

  录取时间:8月9日—8月15日;8月16日各中小学公示录取名单;

  8月19日开始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二)按照批次招生

  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房情况,将我市新生学位类型分为四个批次,按批次顺序入学:

  第一批次:符合学校划片区域“两证”(户籍本和产权证)条件的胶州户籍适龄儿童,并且儿童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

  第二批次:①符合划片户籍条件的胶州户籍适龄儿童,且能提供该招生区域范围居住证明或租赁证明的;②范围内需异地安置的军人、烈士、高层次人才子女;③异地安置的机场征迁和李哥庄镇征迁村民子女和“两高两铁”等涉及的特殊情况入学。

  第三批次:户籍不在学校划片区域内,但自有房产(实际入住)在学校划片区域内,且房产证或产权证为儿童父母的胶州户籍适龄儿童。

  第四批次:①符合条件的有自有房产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②符合条件的租赁房屋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

  (三)做好就读保障

  依据学位类型的四个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原则上上一个批次录满,下一个批次不再录取。出现同一批次学位不足的情况,将采取按户籍和房产办理时间的先后、电脑派位等方式决定安置顺序。确实因区域内就读学生太多导致学位不足的学校或区域,可采取分流安置的办法。符合条件的有自有房产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保障就近入学,租赁房屋的协调到非热点学校就近入学。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和未实际入住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四)严格控制班额

  继续推进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工作,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按照不超过标准班额(小学45人,中学50人)招生。设置入学缓冲区。在招生划片区域不变的情况下,依据生源实际,按照就近、公平、当年有效的原则,实施一片多校,合理设置入学缓冲区,科学调控,统筹安排,为家长提供相邻的学校选择就读。

  (五)严格控制学生流动

  初三下学期不允许转学。为维护招生工作正常秩序,高中段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重新调拨,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拨者,须经市教体局批准。新生不报到者,取消资格。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在我市以外普通高中学校注册学籍的学生,不允许转回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就读。胶州市普通高中范围内不予借读。公办普通高中、初中、小学招生结束后,不再转入学生和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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